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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清朝砍头刑场老照片,原来砍个头还有这么多讲究!

    2013-11-12

    斩首是古代执行死刑的手段之一,就是杀头。

     

    所谓枭首或弃市其实也都是斩首,只不过枭首指斩首后把人头悬挂在高竿上示众,弃市指将囚犯在闹市处死。从秦时起斩首正式列入法典。

     

    隋代以后直至明、清的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是斩首,它的处罚程度比凌迟轻,而比绞刑重。

     

    行刑时间一般都选在白天,即便是夜间,也要等到天亮以后再动手。 唐宋多在下午日昳之后行刑,即《唐六朝·刑部》中“日未后乃行刑”一说。日昳之时是古代12时辰中的未时,对应现代24时制为13时至15时,“未后”在冬天来讲,太阳开始落山已近黄昏。

     

    明清似乎多选在午时,对应现代24时制为11时至13时,明清话本小说里所谓“午时三刻”大概就是因为有此背景。选择午时则是为生者着想,午时阳气最旺,鬼魂难以作祟,监斩官、行刑者不怕“鬼魂”缠身,避免遭“报应”。

     

    斩首,在各种死刑中艺术性算是比较低的,但是技术要求并不低!生手或外行根本不可能顺利的把头砍下来! 曾有记载,一个刽子手连砍17刀犯人的头才被砍下来!

     

    斩首的行刑者——刽子手都是心狠手黑之辈,他们不仅要有杀人的胆量,而且要经过一定的技术训练。 人的脖颈虽然比较细,但因为其中有颈椎骨,所以不用力气就不能一下子砍断。 而且有的犯人孔武有力或身怀绝技,要砍掉他的头并不是那么容易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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