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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995年的重庆老照片,第三次成为直辖市之前

    2013-6-13

    重庆,简称巴和渝,别称山城、渝都、桥都,雾都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西部唯一直辖市。1997年3月14日,在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,审议通过了将原四川省重庆市、万县市、涪陵市、黔江地区合并,成立重庆直辖市的议案。重庆至此在历史上第3次成为直辖市。

     

    1939年5月5日,南京国民政府颁令,将重庆升格为甲等中央院辖市(即直辖市),重庆亦是既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青岛、北平后第六个中央院辖市,辖区范围大致为今重庆主城区,即渝中区、九龙坡区、沙坪坝区以及江北区、南岸区,而北碚市(今重庆北碚区)为中央行政院和临时政府所在地。

     

    1949年11月30日,解放军进入重庆,随后成为西南军政委员会驻地,为西南大区代管的中央直辖市,而当时西南大区驻地亦设在重庆。1954年7月,西南大区、北碚市并入重庆,重庆直辖市被撤销,重庆从直辖市降为省级市,重庆并入四川。

     

    吊脚楼,也叫“吊楼”,为苗族(重庆、贵州等)、壮族、布依族、侗族、水族、土家族等族传统民居,在渝东南及桂北、湘西、鄂西、黔东南地区的吊脚楼特别多。吊脚楼多依山靠河就势而建,呈虎坐形,以“左青龙,右白虎,前朱雀,后玄武”为最佳屋场,后来讲究朝向,或坐西向东,或坐东向西。

     

    吊脚楼是中国西南地区的古老建筑,最原始的雏形是一种干栏式民居。当人类的记忆尚处于模糊不清的原始时代的时候,有巢氏创造的吊脚楼就作为最古老的民居登上了历史舞台。它临水而立、依山而筑,采集青山绿水的灵气,与大自然浑然一体。

     

    重庆一般民居院落十分窄小,形成极小的天井,仅供采光通风所用,易保持阴凉,且因势就形,占地面积较小,布局相对自由。只在较为平坦的地方,有一些名门望族较大的院落。在较大的民居院落中,敞廊、敞厅较多,并成为居民生活中交往的场所。

     

    重庆地形特殊,无法像平原城市一样统一规划,基本上都是因地制宜、依山而建。虽然乱但也很美,做到依山傍水,层次感强。重庆和香港有一定的类似之处,规划是以实用先行,复杂中透露出简单实用。由于重庆的特殊地质条件,地基处理容易实现,给高层、超高层的出现创造了有利技术条件。

     

    明清时期,商业繁荣,经济发展,四川民居出现了许多封闭式的院落,即四合院。早在东汉时期,四川民居已有了重门厅堂的庭院,并以围廊分隔院落,前堂、后寝、厨房与望楼分区明确。四合院是中国汉民族的典型民居建筑,其特点为四周是房屋,中间有院坝或天井。

     

    重庆临街民居以多功能的连排店居为主,住户家家相连,店铺连成一片。店居除了具有居住的功能,兼有经营、生产等多种功能,这种前店后居或下店上居的布局,有效地安排了生活空间和商业空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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